日期: 2024-04-04 浏览量:73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很大 文字大小:
又是一年清明时节,森林草原已进入高火险期,大多数群众都能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控的注意事项,可偏偏有些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违规使用明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近日,阜新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在林地违规“烧纸祭祀”,造成森林火灾的案件。
2024年4月2日14时30分许,在阜新县佛寺镇某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民警接到群众报案称,该村某处林地出现火情......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勘查,系有人在林地违规使用明火所致。经工作,民警迅速锁定当地村民崔某某,并随即将其抓捕归案。
警方查明,起火原因系犯罪嫌疑人崔某某上坟祭祀时,在林地一荒沟内烧纸,不慎失火…...火蔓延进林地,引发森林火灾。经有关部门实地测量,过火面积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对其造成火灾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清明节将至,许多人已经陆续开始扫墓活动,近年来,文明祭祀的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部分群众仍以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的方式进行祭奠,造成火灾隐患,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
广大群众应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安全祭扫,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火源进山,不在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安全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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