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22 浏览量:183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公安局宣传科何丹 文字大小:
4月20日,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在市公安局召开,进一步传达学习“4.13”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要求,对2022年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副市长邵希默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创城办副主任赵巍到会指导。市政府副秘书长田阔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是全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推动公共秩序专项整治对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市民的文明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行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公共秩序乱象,解决一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全力打造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
会议强调,公共秩序整治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坚定任务目标不动摇,既要采取硬手段、强措施集中整治,又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持之以恒、常治长效;要重拳整治突出问题不手软,紧盯重点问题、关键环节,严格措施推进落实,注重舆论宣传劝导,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完善联动机制,切实提升城区公共秩序管控与综合治理能力。
会议要求,要明确公安机关主力、县区政府主体、职能部门主责责任,工作中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相互配合支持。对职责范围内、牵头负责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干,全力以赴干,想方设法干,出成绩出成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严禁相互推诿扯皮。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要联合进行“会诊”,合力攻坚,坚决确保公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推进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创造良好的公共秩序环境。
会议解读了《2022年阜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公共场所秩序整治两项具体任务进行了部署。
各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市公安局副局长田德斌、政治部主任敖伟武、副局长侯丹,公共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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