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28 浏览量:182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公安局宣传科何丹 文字大小:
为最大限度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近日,阜新市公安局重拳出击,在全市范围内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截至3月2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涉疫情案件26起,打击处理23人。其中,刑事案件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行政案件22起,行政处罚18人。部分案例如下:
一、故意隐瞒行程
(一)3月25日10时许,公安机关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苏某于3月23日经由吉林省、天津市、河北省沧州市等多个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省内铁岭市后,又于次日返回彰武县。期间,其二人通过更换手机卡等方式故意隐瞒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造成疫情传播的重大风险。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3月11日13时至3月16日8时期间,犯罪嫌疑人藏某从吉林省涉疫情地区回到我市细河区和平颐泉庄园门市楼后,故意隐瞒行程,在未向当地社区报备的情况下,多次外出,造成严重传播风险。犯罪嫌疑人藏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妨害公务
(三)3月17日,阜蒙县大固本镇平安地村在村部设点,组织开展核酸检测。犯罪嫌疑人温某某不听从现场人员安排,穿插排队,后该人回到家中取出菜刀并返回检测点,对现场工作人员以及隔离设施进行砍砸。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
(四)3月18日14时许,阜蒙县务欢池镇天恩村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酸采集入户补采时,遭到村民雍某某持板斧追砍,并将工作人员驾驶的车辆砍坏。犯罪嫌疑人雍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
三、扰乱核酸检测现场秩序
(五)3月17日17时许,违法行为人程某在阜蒙县招束沟镇三家子村检测点对他人进行辱骂,扰乱核酸检测现场秩序。违法嫌疑人程某被依法给予治安拘留8日的行政处罚。
(六)3月20日18时许,违法行为人董某在阜蒙县世纪豪庭西门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时,辱骂殴打疾控人员,扰乱核酸检测现场秩序。违法嫌疑人董某被依法立案调查。
四、强行冲闯防疫卡点
(七)3月14日22时许,违法行为人毕某因没有核酸证明与行程码,趁彰武县彰武镇南高速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不注意,强行冲卡。违法嫌疑人毕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八)3月25日10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趁彰武县哈尔套镇塔柳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不注意,从卡点南侧林地内强行冲卡。违法嫌疑人刘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散布虚假信息
(九)3月14日11时许,公安机关通过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人赵某某在中心医院通过某网络短视频平台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称新冠确诊病例赵某为疫情罪魁祸首,并发布赵某女儿也已确诊新冠的虚假信息,短时间内引发多人点赞转发,造成不良影响。违法嫌疑人赵某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十)3月12日10时许,太平公安分局红树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人利用网络直播散布疫情谣言。经调查传唤,违法行为人白某对其在家中利用某网络短视频平台散布疫情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违法嫌疑人白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六、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十一)3月22日19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某拒不执行疫情管控政策,在其彰武县后新秋镇民家村的家中组织多人打麻将。违法嫌疑人刘某某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十二)3月24日9时许,彰武县公安局丰田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在明知自己是疫情重点地区密接人员的情况下,仍前往彰武县丰田乡丰田村后四间房屯其亲属家居住。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因拒不执行疫情管控政策,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阜新公安再次提醒:
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主动报告行程轨迹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请广大市民积极检举揭发隐瞒行程等违反防疫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构筑坚实的全民疫情防控屏障。
主办单位:阜新市公安局 九州集团的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gaj@foxmail.com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7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2825151 网站举报邮箱:fxsga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