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2-09 浏览量:328 文字大小:
事项名称:新生儿出生落户流程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出生未落户人员
业务流程: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由父亲或母亲持相关材料到父母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落户,材料齐全,符合政策的,由派出所审核后按照权限予以办理落户或上报审批。
申报材料:1、办理业务申请书;2、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3、父母的结婚证;4、《出生医学证明》;5、新生儿出生日期与开具出生证日期间隔超过三个月的,需要提供医院出生病志(附件);6、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间:工作日的早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
咨询电话:0418-2822490
承诺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结;需要县区局审批的10个工作日;需要市局审批的15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公安局 九州集团的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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