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马韶军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九州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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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马韶军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日期: 2015-09-28 浏览量:419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5〕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马韶军同志负责政法、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信访工作。分管市公安局(消防局)、司法局。负责联系市国安局、驻阜武警部队、消防部队。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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