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以“老乡”名义诈骗钱财  -九州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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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以“老乡”名义诈骗钱财  

日期: 2009-06-05 浏览量:116 文字大小:

    进入4月份以来,山东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运河派出所屡次接到火车站、汽车站及周边区域过往旅客报警,称有两名男青年主动与受害人搭讪,攀谈老乡套近乎之后,嫌疑人便以自己买了新车可以让老乡搭顺路车回乡,但新车未挂牌被交警查扣需交二至三千元不等的罚款为由骗取受害人的钱财。为此,该所认真对此类报警案件进行分析梳理,摸清了嫌疑人为两名外地男青年,作案时段多选择在凌晨4时至上午9时、下午6时至9时,且侵害目标多为背着铺盖回乡的民工等规律特点。为尽快破案,该所安排精干警力,开展对此类诈骗违法犯罪的专项打击。工作中,该所民警本着对群众、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在此类案件高发的时段、区域,不断加大巡逻盘查与架网守候力度,增强见警率,有效预防案件的发生,并力争抓现行。经过近半个月的蹲守,于5月29日上午,该所抓获此案诈骗犯罪嫌疑人2名。

  现已查明,5月14日上午8点许,受害人李某乘坐北京西至济宁的火车到达济宁站后,在广场上被自称是"计生干部"的"金乡老乡"---嫌疑人韩某邀请,一起乘坐其"单位的车"回老家金乡,后另一嫌疑人朱某则冒充单位司机,以"车辆被交警查扣、需要用钱找找关系"为名,诈骗李某1000元现金。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朱某、韩某已被刑事拘留。为此,民警提醒:谨防以"老乡"名义诈骗钱财。(狄荣彬 李国富)

         责任编辑:李  忠  李淑莉

    信息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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